同意做立宪会议代表候选人的两份声明 147

  1
  声明
  (10月15日〔28日〕)
  签字人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声明同意做波罗的海舰队的立宪会议代表候选人,不反对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海军组织提出的名单次序。
  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
  地址:彼得堡斯莫尔尼学校18号房间
  2
  声明
  (10月15日〔28日〕以后)
  签字人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声明同意做北方面军的立宪会议代表候选人,不反对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陆军组织提出的名单次序。
  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
  地址:彼得格勒宽街48号住宅24号
  载于1931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8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4卷第445—446页


  注  释

147 列宁作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中央委员会的代表共在五个区被列入立宪会议代表候选人名单。这五个区是:彼得格勒—首都区、彼得格勒省、乌法、波罗的海舰队和北方面军。 列宁关于同意做北方面军的立宪会议代表候选人的声明是由别人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列宁签了名并写了地址。关于同意做波罗的海舰队的候选人的声明也是由别人填写、列宁签名的。——[435]。